加拿大作为移民之国,其中占有比例最高的是中国人士,加拿大得益于其得天独厚的优势,成功的汇聚各地的人士聚居加拿大,加拿大同时作为北美洲发达国家之一的代表,在国际上的声誉极高,这也就成功的吸引了商业气息敏感的人士,入驻加拿大经济市场,这一切都正好促进了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交流,其在加拿大所获取文件,在中国是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的,但只需要办理简单的公证认证手续,也就使加拿大文件能顺利在国内得到有效使用。
英国放弃遗产声明书使馆认证步骤:1、英国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2、英国外交部对文件进行认证;3、最后中国驻英国使馆进行领事认证。
香港公司和大陆公司发生纠纷,然后香港公司在大陆法院诉讼,国内法院立案时说必须要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这是为什么呢?那么具体需要公证什么文件?
吴律师是中国深圳律师,主要接深港两地的诉讼案件。最近接到一位香港客户的委托起诉大陆一家物流公司,因为其丢货给客户造成巨大损失不说,还涉及到被客户投诉等。
当投资者以萨摩亚公司的名义在中国无论是设立(子 分)公司还是代表处,或者是进行法律诉讼、股权质押、股权变更、申请商标或董事变更等活动,该公司的相关文件都必须经过中国驻萨摩亚大使馆申请领事馆认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中国法律认可与保护之后便可在中国内地使用。
客户李先生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准备用香港公司投资深圳的一家公司作为里面的股东,但是因为香港公司不是在国内成立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工商局要求先做一份主体资料公证,体现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董事以及股东的信息,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签字样式就可以了。
刘先生美国公民,其爱人是中国身份,两人在2010年在美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近来两夫妻准备在北京购买一处房产。当刘先生将他的结婚证交给国土局时,国土局告知他们结婚证是美国的,在大陆是查询不到其结婚证真实性,无法证明他们是在美国已经登记过结婚,所以要求他们要将结婚证拿回美国进行公证认证后,才能拿回中国进行买房过户使用。
有关香港结婚证用于移名的用途,公证时一定要提供原件,加上双方的护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需要香港律师公证,再做到香港高等法院,才能拿到移名局使用。
国内使用BVI离岸公司的投资者越来越多,BVI公司在国内成立外商投资企业要公证认证的手续一般都是通过中国驻英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现在想在国内开展业务,成立代表处,申请设立办事处时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香港公司的公证文书,那么香港公司代表处公证认证该怎么办理呢?
存续证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也称信誉良好证明,是由政府相关注册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公司继续合法存在,并遵守行政规定和要求,并已支付所有政府费用,具有“良好信誉”。美国公司存续证明goodstanding,也就是证明该美国公司仍然存在的证明。
刘先生是中国大陆公司法人代表,现与注册在英属BVI一家公司发生货款纠纷,因其一直拖欠货款,迟迟不给支付货款,所以决定起诉这家BVI公司。但是刘先生手上只有这家BVI公司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