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17:18:44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而税务局今日(12日)开始发出2019/20课税年度的税单。局方表示,因财政困难而未能依时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在税单缴税期限日前申请分期缴税。获税务局批准分期缴付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发出的2019/20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1年为上限。
若纳税人有需要申请分期缴税,可于税务局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填妥并连同所须佐证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上述支援措施不适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以及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